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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56号建议的答复

来源:极速体育极速体育直播NBA季前赛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3-22 20:29:25

  您提出的关于“改善农民居住环境、降低能源消耗”的建议收悉,现答复如下:

  近年来,为逐步提升农村住宅居住环境,降低能源消耗,改善农民群众居住质量,我市根据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《关于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》要求,借鉴省试点和省内外地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验,通过试点示范,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采取更换节能门窗、增加暖廊、墙体屋顶增加保温层、保温板吊顶等措施,对住房进行节能改造,达到提高清洁取暖效果。目前,国家还没有关于农村住房建设的强制性节能设计、建设标准,基本是农户的自觉行动,通过示范引领开展农村建筑节能工作。

  1.对标学习,试点示范。2018年在栾城区开展了农房节能改造试点工作,主要更换新型保温门窗,改造后村民普遍反映门窗保温、采光效果好,隔音性能强,对既改效果很满意,总结出了可推广复制的有效经验。2019年联合市财政局组织部分县(市、区)主管部门赴唐山、廊坊等地市对标学习,考察取经。同时,积极深入农户、公司进行调研,倾听村民意见和专业的人建议,慢慢地加强工作针对性、有效性、科学性,为开展农房节能改造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  2.优化方案,全面推广。通过探索实践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,结合我市实际,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《石家庄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》,出台了《石家庄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下达2020年城建计划的通知》,编制了《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》,在全市全方面推进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农村“气代煤”、“电代煤”改造相结合,在坚持村民自愿的原则下,严格选择已完成“双代”的农房做改造。要求各县(市、区)政府在改造对象的选定上,要考虑城市建成区总体设计、村庄规划、风貌管控、房子使用寿命等因素,原则上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保证使用20年以上,避免国家资金浪费。

  3.严格标准,确保实效。住建部等国家四部委印发的《关于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7〕580号)文件通知要求,我市需在2017年5月2020年5月三年期间完成180万平米、1.5万户的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。我市农村既改主要采取“政府补助+农户自筹”的模式推进,方式参照农村危房改造模式,由政府部门推荐多个有资质备案的厂家供农户选择,农户直接与企业签订改造施工协议,改造完工经县(市、区)住建部门牵头组织验收合格后,申请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。财政资金平均每户补助最高4000元(门改造按照350元/平方米、窗改造按照300元/平方米进行核算),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是进行门窗节能保温改造,达到降低能耗的目的。目前推广使用玻璃厚度达到5mm、空气厚度达到12mm及以上的断桥铝合金门窗。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进行门窗节能改造的同时采取增加外墙保温、建设暖廊、增加吊顶等措施进行节能改造,确保改造后建筑能效水平相比改造前有明显提升。同时,通过农村危房改造,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,提高了一些节能新材料、新技术的应用比例,有效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和舒适度。

  4.宣传引导,增强意识。每年结合举办“三下乡”、新型建筑材料展览会、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观摩交流会等活动,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和知识普及,大力推进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技术的推广利用,增强农村居民节能减排意识,从“要我改”变为“我要改”,增强开展节能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引导全市农村新建节能农房,改造既有农房。

  1.加大宣传推广力度。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和农村讲堂、科普挂图、村内宣传栏等媒介,开展农村节能改造宣传与知识普及,提高农户建设、改造节能农房的意识。

  2.统筹各部门的力量。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、政策支持的同时,结合乡村振兴、人居环境整治、农村危房改造、农房抗震改造等活动,统筹各类资金,提高补贴额度,加大从业人员培训,建立新型建造体系和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,合力推进,提高农村节能建筑占比,为村民提供安全抗震、绿色环保、节能减排、舒适宜居的农房,让广大农户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。

  3.积极推动农村节能工作。继续深入调查研究,充分了解农村房屋现状和农民改造诉求,坚持“一村一策、一户一策”,总结前期工作经验,主动作为,以点带面、梯次推进,推广节能门窗、外墙保温等新材料、新工艺,不断扩大农村节能建筑占比,降低能源消耗,改善和提升农村居住环境。

  您提出的关于“改善农民居住环境、降低能源消耗”的建议收悉,现答复如下:

  近年来,为进一步提升农村住宅居住环境,降低能源消耗,改善农民群众居住质量,我市根据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《关于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》要求,借鉴省试点和省内外地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验,通过试点示范,鼓励和支持农民群众采取更换节能门窗、增加暖廊、墙体屋顶增加保温层、保温板吊顶等措施,对住房进行节能改造,达到提高清洁取暖效果。目前,国家还没有关于农村住房建设的强制性节能设计、建设标准,基本是农户的自觉行动,通过示范引领开展农村建筑节能工作。

  1.对标学习,试点示范。2018年在栾城区开展了农房节能改造试点工作,主要更换新型保温门窗,改造后村民普遍反映门窗保温、采光效果好,隔音性能强,对既改效果非常满意,总结出了可推广复制的有效经验。2019年联合市财政局组织部分县(市、区)主管部门赴唐山、廊坊等地市对标学习,考察取经。同时,积极深入农户、企业进行调研,倾听村民意见和专家建议,不断增强工作针对性、有效性、科学性,为开展农房节能改造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  2.优化方案,全面推广。通过探索实践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,结合我市实际,联合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《石家庄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案》,出台了《石家庄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下达2020年城建计划的通知》,编制了《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导则》,在全市全面推进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。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农村“气代煤”、“电代煤”改造相结合,在坚持村民自愿的原则下,严格选择已完成“双代”的农房进行改造。要求各县(市、区)政府在改造对象的选定上,要综合考虑城市建成区总体规划、村庄规划、风貌管控、房屋常规使用的寿命等因素,原则上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应保证使用20年以上,避免国家资金浪费。

  3.严格标准,确保实效。住建部等国家四部委印发的《关于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》(财建〔2017〕580号)文件通知要求,我市需在2017年5月2020年5月三年期间完成180万平米、1.5万户的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。我市农村既改主要采取“政府救助+农户自筹”的模式推进,方式参照农村危险房屋改造模式,由政府部门推荐多个有资质备案的厂家供农户选择,农户直接与企业签订改造施工协议,改造完工经县(市、区)住建部门牵头组织验收合格后,申请财政部门拨付补助资金。财政资金平均每户补助最高4000元(门改造按照350元/平方米、窗改造按照300元/平方米做核算),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。农村既有建筑节约能源改造主要是进行门窗节能保温改造,达到降低能耗的目的。目前推广使用玻璃厚度达到5mm、空气厚度达到12mm及以上的断桥铝合金门窗。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进行门窗节能改造的同时采取增加外墙保温、建设暖廊、增加吊顶等措施进行节能改造,确保改造后建筑能效水平相比改造前有明显提升。同时,通过农村危险房屋改造,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,提高了一些节能新材料、新技术的应用比例,有效改善了村民居住环境和舒适度。

  4.宣传引导,增强意识。每年结合举办“三下乡”、新型建筑材料展览会、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观摩交流会等活动,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和知识普及,大力推进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新技术的推广利用,增强农村居民节能减排意识,从“要我改”变为“我要改”,增强开展节约能源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,引导全市农村新建节能农房,改造既有农房。

  1.加大宣传推广力度。充分的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网络等媒体和农村讲堂、科普挂图、村内宣传栏等媒介,开展农村节能改造宣传与知识普及,提高农户建设、改造节能农房的意识。

  2.统筹各部门的力量。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资金、政策支持的同时,结合乡村振兴、人居环境整改治理、农村危险房屋改造、农房抗震改造等活动,统筹各类资金,提高补贴额度,加大从业人员培训,建立新型建造体系和成熟适用的节能改造技术,合力推进,提高农村节能建筑占比,为村民提供安全抗震、绿色环保、节能减排、舒适宜居的农房,让广大农户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。

  3.积极推动农村节能工作。继续深入调查研究,充分了解农村住宅现状和农民改造诉求,坚持“一村一策、一户一策”,总结前期工作经验,主动作为,以点带面、梯次推进,推广节能门窗、外墙保温等新材料、新工艺,逐步扩大农村节能建筑占比,降低能源消耗,改善和提升农村居住环境。